申请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申请学位的相关专业的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在职人员。
(二)大学本科毕业且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对已获得的国(境)内外学位,需经教育部学位中心进行认证,资格审查时提供教育部学位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培养方式:
(一)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水平培养工作由各有关学院具体组织实施,严禁委托中介机构参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和教学活动。各学院要根据不同学科和课程特点,改进、创新课程考试方法,确保课程教学质量,并且不得以研究生和硕士、博士学位等名义举办课程进修班。
(二)考试方式
1、国家统考,每年一次,由教育部学位中心组织;
2、课程水平认定考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管理,分为题库考试和非题库考试两种,全部在校内进行。题库考试由研究生院命题,一般每学期组织一次,视报名情况另行通知非题库考试由各学院命题。通过全部课程水平认定考试的学员,由研究生院统一发放《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成绩合格证》。
收费标准:
根据鄂价费[2015]113号,学校正在重新申报和备案收费标准,故学费全程不超过2.4万元/人(待学费备案成功后再进行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