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申请学位的相关专业的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在职人员。
(二)大学本科毕业且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对已获得的国(境)内外学位,需经教育部学位中心进行认证,资格审查时提供教育部学位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培养方式:
(一)同等学力人员水平培养工作由各有关学院具体组织实施,严禁委托中介机构参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和教学活动。各学院要根据不同学科和课程特点,改进、创新课程考试方法,确保课程教学质量,并且不得以研究生和硕士、博士学位等名义举办课程进修班。
(二)考试方式
1、国家统考,每年一次,由教育部学位中心组织;
2、课程水平认定考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管理,分为题库考试和非题库考试两种,全部在校内进行。题库考试由研究生院命题,一般每学期组织一次,视报名情况另行通知;非题库考试由各学院命题。
收费标准:
根据鄂价费[2015]113号,学校正在重新申报和备案收费标准,故学费全程不超过2.4万元/人(待学费备案成功后再进行更新)。